来源:再建巴别塔
我们既可以说,“框架之外,别无它物”;也可以说,“框架不存在”。原因在于:一方面,一切行为皆因框架的生成而生成,即使是精神病患者的反常行为,也与无法判断框架有关;另一方面,框架通常是在社会行动中生成的,而不是天然存在的。然而,不管以上两种观点有多么大的分歧,它们都是现象学语境中的辩证统一。因为,这两种观点都认为框架并非客观的存在物,而是一种需要被显现的存在,它的首要特征便是生成性。框架最重要的特点在于,它并不是思维定势、图式、基模这一类主观心理学的概念,而是处于人与社会结构的中间。而率先引导我们以这种方式来理解“框架”的学者,便是20世纪最具理论想象力的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Evring Goffman)。
一
1974年,《框架分析:经验组织论》(下文简称《框架分析》)一书问世。这时距离戈夫曼的博士论文和成名作《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1959)的出版已经整整15年。此时的戈夫曼已经52岁,他对自身社会学理论体系建设也日臻完善,在学术界,“拟剧论”已经成为他标志性的理论名片。他不仅能够熟练地征用攻读博士学位时便已经熟悉的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角色理论和当时美国社会学的主流——结构功能主义以及后功能主义,而且开始接触到现象学社会学,尤其是阿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utz)和哈罗德·加芬克尔(Harold Garfinkel)的理论以及实用主义哲学中现象学的向面。除此以外,戈夫曼还从英国人类学家格雷戈里·贝特森(Gregory Bateson)、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等学者那里获得了许多灵感。在充分吸收这些理论资源之后,戈夫曼不再满足于从社会结构与社会组织等传统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去理解社会,也不再满足于“拟剧理论”的前台/后台二元结构,而设法通过克服“社会结构”与“个体行动”的二元对立去建立一种更具整体性的社会学理论。而贝特森提出的“框架”概念,使戈夫曼突然找到了理论整合的突破口。
贝特森的主业虽然是人类学家,但他在人类学领域的研究并不主流,倒是他从控制论和认知心理学的视角对人类认知和传播活动的研究对社会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受到格式塔心理学的启发,贝特森于1955年在《游戏与幻想的理论》一文中提出了“心理框架”(psychological frame)的概念,指出“框架”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它能够帮助个体在事物的关系中理解某个事物的意义。在这篇文章中,贝特森对游戏和真实事件进行了区分,提出了严肃和非严肃的框架。贝特森通过观察猴子的嬉戏行为发现,猴子看似在撕咬和打斗,实际上是在游戏,它们似乎能够清晰地分辨这两种行为的不同意义,即,它们知道“撕咬”何时是游戏,何时是真正的打斗;而从这一现象可推演出一个有趣的悖论——“个体所从事的行为并不意指这些行为所意指的内容”。在文章中,贝特森还由动物推知到人,认为人们可以故意在交往中给他人制造框架混乱。
贝特森关于“框架”的这些讨论深得戈夫曼的赞许,他表示:“贝特森论文中提出的框架与我想使用的它的含义大致相同。”应当说,贝特森的文章已经赋予“框架”一词以较为丰富的内涵,但从酝酿《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时就开始思考不同情境中个体行动的戈夫曼,显然对“框架”有着更为整体性的思考。相较于贝特森运用格式塔心理学的原理对人们认知行动进行解释的努力,戈夫曼显然更具有理论野心。
尽管戈夫曼表达了他对贝特森框架定义的认可,但他从一开始便坚持了自己社会学而非心理学的立场。戈夫曼师从赫伯特·布鲁默(Herbert Blumer)攻读博士学位,自然受到以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威廉·伊萨克·托马斯(William Isaac Thomas)和布鲁默为代表的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符号互动论思想的影响,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类似于“情境”(托马斯的成名理论)这样具有心理学色彩的概念的影响。然而,他在《框架分析》一书的开篇就指出:“‘情境’定义几乎随处可见,尽管关于‘人们创造情境’的说法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通常而言,作出定义的并非置身情境中的人,而是社会。”所以,戈夫曼没有像贝特森那样将“框架”仅仅看作是人的心灵和认知的问题,而是将“框架”看作是另一种与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相对应的社会现实。戈夫曼的立场是一贯的,他从没有想要抛弃过社会结构,这一点使他与绝大多数第一代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成员都不一样,其实,当戈夫曼在15年前使用前台/后台,剧班/观众这些概念时,这种倾向就很明显,这些结构性的拟剧论概念体现了“第二个社会学芝加哥学派”对符号互动论的改造,目的是使之更偏向于社会学的主流视角。
框架之所以是一种社会现实,与无处不在的初级框架有关系,这也是戈夫曼框架分析理论的起点。在戈夫曼那里,初级框架是任何行动者在认识事物时都会自然而然采用的解释基模。这些基模可以是成型的,由实体、假设和规划构成的系统,也可以是一种不成型的视角或理解方式。在此基础上,戈夫曼又把初级框架一分为二,即自然与社会两种不同的初级框架。
自然的初级框架完全不受人控制,没有价值取向和目的,纯粹是物理性和决定性的。“任何有意志的行动者都无法决定其因果,也无法刻意干涉。”自然框架似乎构成了人们行动中具有决定性色彩的背景,因为像物理时间那样单向和不可逆的初级框架是无法改变的,所以人们只能在认知上接受向死而生的现实。
社会的初级框架则不同,它同样是人们理解事件和行动的背景,但这一框架依托于形形色色的社会标准。社会规则具有共识性和规定性的,也同样具有强制力和引导性,行动者受制于这种社会标准,“需要接受社会基于忠诚、效率、经济、安全、高雅、得体、品位等标准对其行为所做的评估”。不过,与自然框架不同,社会框架并不是完全无法改变的。原因在于,社会的初级框架“在某种程度上始于心理决策”。例如,“天气状况”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框架,但听不听天气预报的指导,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在戈夫曼看,自然框架和社会框架之间充满了张力,二者构成了理解某个行动和采取某个行动的完全不同的认知路径。他以下棋为例阐释了这一点:受自然世界操纵的理解方式认为有足够的力量在棋盘上挪动棋子就是在下棋,而受到游戏世界操纵的理解方式则会认为符合下棋规则的棋子挪动才是下棋。因此,从前者的角度来看,一个有能力移动棋子的婴儿在棋盘上移动棋子也是在下棋,而从后者的角度来看,那个婴儿显然不会下棋。进一步而言,不同的初级框架之间也充满了张力,社会的初级框架尤其如此,因为存在着围绕不同社会目的而组织起来的各种规则,不同的规则意味着对不同初级框架的选择。所以,每个人的社会行动都总是会面临一系列的初级框架,哪怕是对周遭事物的“匆匆一瞥”,也需要个体基于自然和社会框架对事件进行确认并应用预期的视角。
写到这里,不过是前两章的篇幅,戈夫曼的理论野心已经呈现出来:他想通过“框架”这个概念极其丰富的内涵,来说明人是如何存在于自然与社会环境之中的。框架成为人与环境发生关系的中介,只有通过框架,世界才能被理解和赋予意义,行动者才能通达日常生活的世界。当然,不同的框架帮助行动者建构了不同的环境,并创造出具有不同秩序的世界。这种人与环境的关系显然并不是行为主义所说的那种刺激与反应的关系,相反,在框架的组织之下,人与环境的关系是一种“双向奔赴”的意义生成。在这里,框架理论具有一种本体论的色彩,它并不满足于主客体二元论的贫乏和单调,而是颇具洞见地强调,居于行动者与环境之间的中介恰恰构成了世界生成的起点。所以在《框架分析》一书中,戈夫曼其实非常清楚地摆明了他的立场:“框架之外,别无它物”。
二
然而,戈夫曼并没有打算在本体论层面结束战斗,作为一个社会学家,他必然对关于框架的认识论更感兴趣。所以,在《框架分析》中摆弄那些形形色色的框架似乎对戈夫曼更有吸引力。这一部分内容写得极其繁复,取材于不同文本中的个案和场景,有些个案和场景甚至极具新闻性和戏剧性。
戈夫曼对“框架”类型学的论述始于他对“初级框架”的反思,他对这个概念本身的内在张力以及由此生产的含混性并不是很满意,而且他也认为,在很多情况下,这个概念并不能很好地解释人复杂的社会行为。于是,他从贝特森观察猴子的结论中推导出另一对二元对立的的概念:基调与调音。不过有意思的是,他一直将贝特森观察的对象称之为水獭。也许在戈夫曼看来,是什么动物都不重要,关键是可以藉此来隐喻人。然而,水獭是独居性的动物,而猴子是社会性的动物,它们的行动具有不同的社会框架。从这个方面也可发现,戈夫曼关注的起点和焦点是行动者而非环境。在戈夫曼看来,打斗是动物的惯例,可以被视作动物行动的基调。然而,在效仿打斗的过程中,效仿者却不认为这样的行为是打斗,而将其视为游戏,这就是调音。“一些已然在初级框架中获得意义的既定活动,转换为一方面效仿这一活动,另一方面却被参与者视为其他事物的东西。用一个粗糙的音乐概念来类比,这一转换过程可被称为‘调音’。”
“调音”的出现意味着对初级框架所奠定的“基调”的“系统性转换”。调音出现后,非真实的活动出现了,但这种活动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从现实层面来看,完全由初级框架框定的行动……真实地、实际地、切实地发生着……舞台表演是这些行动的‘调音’,它们不再是真实的、实际的或切实的活动。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可以说,舞台表演真的发生了。非真实的活动真实地发生着,它们依然符合生活惯例。”这种表述让人联想到:虚拟世界不是现实世界,但它仍然客观存在着。由此可见,日常生活本身就是“基调”和“调音”组成的“大杂烩”。调音使人类的行为更为复杂,如果说基调是一种“社会框架”的话,那么调音可以被看作是在这基础上的“文化框架”。
在戈夫曼看来,调音无处不在,且会不断发生,可能会出现对调音的再调音。他从仿真、竞赛、仪式、技艺重演(其实就是演习和练习)和重组(接近于角色的反串)等五种行动中,讨论了基调与调音的关系。事实上,尽管调音无处不在,但它仍然极大地受制于基调限定的框架。“初级框架必须始终在场,否则再调音就会失去其内容。”如果说调音是一种没有什么恶意的框架转换方式的话,那么捏造则不太一样:“捏造是一种恶意的设计,一旦捏造者的阴谋或阴险计划得逞,事实就会被歪曲。”戈夫曼认为,就是因为是否心存恶意,框架的转换就可以被分为调音和捏造两种方式:“一个活动片段通过两种方式干扰世界的运行,这种模型的设计包括两种再造方式:调音与捏造。”捏造和调音同样需要从初级框架中获得内容,但调音通常引导参与者对参与之事达成共识,而捏造则制造差异与分化,而且还会直接导致捏造者的信誉受损。捏造可以是开玩笑和恶作剧这样不伤害参与者最根本利益的行为,也可以是诈骗和栽赃等造成严重伤害后果的行为。不过,除了性质有些差异以外,捏造毫无疑问也是调音的一种方式。戈夫曼用不同的术语讨论这二者的差异无非是为了在第六章进一步地讨论“对调音和捏造”和“对捏造的调音”,并试图在第五章说明戏剧框架的独特之处:“戏剧框架算不上一种善意的构造,也不只是一种简单的调音。”然而,戏剧与仿真有根本的区别吗?
笔者认为,把捏造或者戏剧表演作为一种特殊的调音都单列出来讨论,其实大可不必,甚至影响了分类学的严谨性和抽象性。把调音作为整体性的文化框架可能会效果更好。戈夫曼的细腻和精致,或者从贬义的角度来说是其琐碎已经严重影响了文本的可读性,他甚至没有忘记讨论打破框架的活动和行为,并且对框架化的实践如何发生失误的过程和错误的类型进行了冗长的分析。尽管如此,这种详尽的讨论向我们呈现了一个伟大的社会学家如何将司空见惯和习以为常的世界陌生化的过程。正是这种陌生化的处理,使我们对人的社会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戈夫曼的框架理论也许还有可以商榷的余地,但他这种基于框架的认识和分析视角却是令人赞叹的。
不过,这种对世界陌生化的着迷,直接断送了戈夫曼建立框架理论体系的可能性。在眼花缭乱的事实面前,戈夫曼其实回答不了什么是“框架”、它到底是不是真实的以及框架有哪些类型的问题。如果说“框架之外,别无他物”,那么这个先在的框架是哪里来的,难道框架及其意义不都是在社会行动中生成和协商的吗,难道真的存在着客观先在的框架吗?戈夫曼当然明白,框架从来就不是客观的存在物而只是人们接触社会的方式,人们通常意识不到它的存在,任何对框架的呈现说到底都只是对框架碎片化的展演。但如果说框架不存在,而是具有生成性和不可穷尽性,那么戈夫曼强调和描绘的这些形形色色,甚至他自己都难以归类的框架为什么具有那么明显的可见性,为什么它们被戈夫曼描述为是稳定的,结构性的和“客观存在”的?由此可见,戈夫曼从未放弃他的拟剧论,他不断地强调着舞台的边界、空间和脚本,这在很大程度上彰显了他的实在论倾向。
梅罗维茨曾经这样评价戈夫曼:“戈夫曼的‘社会脚本’表面上看是动态的,但是这种动态需要相应的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作基础,即固定的规则、角色、社会背景以及固定的团体……在戈夫曼的社会世界中,动态主要是指人物投影在不变的背景中。人们的行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可能发生改变,但是其变化的方式相应于变化的场景,通常是不变的。”梅罗维茨的评价是有道理的,为了强调以框架为起点的世界,戈夫曼太过强调框架的结构性和稳定性了。我相信,戈夫曼自己也意识到了他的认识论探索与他的本体论无法耦合,因而,框架理论的体系化建设在书本的行文过程中被终结了。
三
当然,关于框架的讨论和分歧还远远没有结束。戈夫曼的框架理论一经问世,立即引发了巨大的关注,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成为一种高度跨界并受到广泛关注和应用的理论模型,尤其在新闻传播领域引发了一场理论震荡。吊诡的现象:尽管大部分框架研究自认肇始于戈夫曼,但在论述其框架概念时往往蜻蜓点水,旋即转向他处,导致整个框架研究呈现出一副“虽见戈夫曼之身影,不见其框架思想”的奇观。这当然有后继研究者各取所需的问题,但也有戈夫曼本身的问题。
戈夫曼此书问世后不久,一批新闻社会学者直接将“框架”引入了编辑部的田野观察,意欲藉此打开新闻生产过程的“黑箱”,重新从社会建构论的视角考量新闻与现实的关系,而“框架”正好成为论述这种建构观的理论工具。其中的经典之一就是盖伊·塔克曼(Gaye Tuchman)在1978年推出的名著《做新闻:现实的社会建构》,率先将“新闻视为框架,探讨这一框架如何构成,新闻工作和新闻工作者又如何组织起来”应当说,塔克曼对于戈夫曼的征引是非常正确和出彩的决策,她巧妙地将戈夫曼的“框架组织日常生活经验”的议题嫁接到新闻生产场域,清晰地描绘了新闻记者如何依照新闻机构的组织规程、特定的时空规则、例行的新闻采写流程将无意义的零碎片段转化为具有新闻价值的报道的过程。正是基于框架,“一件事情转化为一桩事件,一桩事件又转化为一则新闻故事。” 在这样的视域下,新闻生产实践呼应了戈夫曼试图描绘的具有主体间性的生活世界,新闻记者不仅获得了能动性的行动者身份,还能通过具身实践获得行动经验,进行意义的生产活动。
如果塔克曼能够用自然初级框架、社会初级框架、调音和捏造等概念来考察新闻生产,这将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理论故事。然而,事实上,塔克曼对戈夫曼的征用比较粗浅,大多论述只停留在初级框架层面,对于书中关于文化框架的讨论,塔克曼几乎只字未提。这就放过了新闻记者在新闻生产中几乎所有的调音行为、表演行为和捏造行为,而这些才是新闻记者主体性研究最为珍贵的细节。如此带来的结果便是,塔克曼只是进一步强化了框架的结构性和秩序性的一面,却忽略了戈夫曼试图突破传统“结构功能主义”视角的努力,进而使新闻框架逐渐沉淀为一套例行公事般的惯例和套路,而看似充满行动力和能动性的记者不过是按部就班地展开实践,始终受限于组织的规约和结构性的力量。不知是故意为之还是无心疏漏,这种忽略极其政治正确地维护了美国新闻记者的“专业主义形象”,也支撑了这种形象背后的秩序的合法性。尽管如此,塔克曼对框架的征用相对而言仍然可以说是比较忠实于戈夫曼的原意。
新闻生产社会学对戈夫曼“框架”的改造极大地启发了后续传播研究者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不过,基城在内容分析(拉斯韦尔和贝雷尔森)和效果研究(拉扎斯菲尔德)的传统,传播学的“框架分析”逐渐将目光聚焦于表征层面的新闻内容及其效果,诸如话语、内容、结构、字词和语篇构成等显在的内容文本成为组织新闻文本、构建文本意义的框架装置(frame devices)。于是,框架变成新闻中的一个个单独的、原子式的话语要素,不仅可以被明确地分类和解析,还可以通过科学的方式进行测量和量化。以框架化理论的代表人物舍弗勒(Dietram A.Scheufele)为例,他在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大刀阔斧地整合了所谓“媒介框架”和“受众框架”,将自变量、因变量的科学概念引入“框架分析”,提出了框架过程模型(a process model of framing research),使框架化理论变成了美国传播理论近四十年曲指可数的重要理论发现。舍弗勒的核心关注点是媒介如何通过“框架”影响受众的认知,即如何影响人的决策和归因,进而带来相应的效果;其实,经典效果理论早已发现框架对“效果”的解释力,在议程设置的创始人马克斯韦尔·麦库姆斯(Maxwell McCombs)那里,框架似乎变成了与属性议程设置理论紧密相连甚至等价的附属理论,因为二者都在关注“对某个对象某些方面和某些细节的强调,在何种程度上能够影响人们对那个对象的认识和感觉”。与之相较,戈夫曼的框架分析生动地描绘了由人与人之间的共同交流所维系的情境和互动,具有明显的“情境性”和“在地性”,而浮于表征性的文本之上的“框架分析”几乎与此毫不相干,完全褪去了戈夫曼的知识社会学和现象学色彩。毫不夸张地说,效果研究语境下的框架已经将框架等同于心理学的图式、基模甚至是偏见的代名词,框架从背景一下成为了前景,从生成本体论回到了主观体二元论,这就完全违背了戈夫曼的本意,从戈夫曼的起点走向了戈夫曼的对立面。
需要言明的是,“框架”并非戈夫曼的原创或独家理论,其源头也并非只是贝特森,认知心理学、语言学、行为经济学等不同的研究领域都贡献了丰富这一概念的理论养分,这或许也能解释为何新闻传播学科的框架分析始终处于混沌之中。像“人工智能之父”马文·明斯基(Marvin Minsky)就将“框架”视为组织人脑海中的知识的“数据结构”(data-structure),正因如此,不同的信息节点和关系才会在人的思维中结成框架系统和关系网络,完成知识的表征工作。而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和阿莫斯·特维尔斯基(Amos Tversky)则通过一场著名的实验证明,如果使用不同表述框架描述相同的决策,将对受众的选择和决策产生不同的影响,进而将“框架”与风险、收益等不同经济学要素结合在一起,孵化了影响深远的前景理论(prospect theory)。由此衍生的关于“框架”的多学科讨论还有很多,复杂之处在于,不同的理论之间虽有各自的重点和发展语境,但它们并非完全独立于彼此,而是构成了层叠嵌套、相互牵引的复杂理论网络。像戈夫曼的“框架”就既带有现象学的色彩,又隐隐透露出认知心理学的倾向,而贝特森的“框架”还杂糅了逻辑学、精神分析学等不同向面。
可以说,《框架分析》是首部试图以系统性和理论化的方式阐述“框架”概念的关键著作,戈夫曼本人在后期的《性别广告》和《谈话分析》中所做的框架分析则进一步彰显了他以框架理论撼动传统社会学理论的决心。不过,也正是从戈夫曼开始,“框架”便成为一个被广泛使用,但与此同时又用法极度混乱的概念,甚至使这个概念成为了日常生活用语。而之所以会产生这样一种局面,除了“框架”这一概念体系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另一个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与戈夫曼本身的含混有很大的关联,而这本书行文的晦涩与艰深,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其概念的误读。归根结底,戈夫曼在《框架分析》一书中没能区分“行动者框架”和“观察者框架”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框架,而是将两者混为一谈。
在社会心理学关于偏见的研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解释框架叫做“行动者-观察者”模型。观察者和行动者因为所处的位阶不同而容易形成各自的偏见:“在观察者具有的基本归属偏见中,有一个最引人注目的事实,那就是行动者显然并不具有同样的偏见。行动者似乎很强调外在力量的作用。……观察者过分估价了素质上的原因,而行动者则过分估价了情境的原因。”换言之,当个体扮演不同的角色时,他们就会采用完全不同的理解框架。“对于观察者来说,行动者的行动吞没了整个背景,成了图像,因此它也就吸引着我们做出因果的解释。而另一方面,对于行动者来说,与其说行为不如说是情境构成了图像,情境吸引着人们做出因果解释。”所以,相比于更容易有普遍阐释力的角色理论,框架的解释力具有更强的差异化色彩。也就是说,框架理论不可能成为一种中层理论。
以新闻传播学领域的框架研究为例,如果研究者关注的是作为行动者的记者,那么这里的框架肯定指的是记者的认知框架,研究者会像观察者一样关注和解释行动者的主观行动,而作为背景的环境因素则会被忽略。但是,如果研究者关注的是文本,那么研究者就会像行动者一样将环境和场景作为前景来解释文本的意义,而主观行动完全会被作背景略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塔克曼更关注的是记者对惯例的遵循和调音,而麦库姆斯则更关心文本背后的媒介议程和报道场域中形形色色的力量。这种在场方式决定了阐释框架的情形,使我们在认识论层面不能把所有社会行动都在“框架”的概念下混为一谈。所以塔克曼和麦库姆斯虽然都在谈框架,但完全是鸡同鸭讲,只有他们自己认为自己是正宗的框架理论。
公允地说,戈夫曼在某种程度上看到了行动者的不同角色扮演对框架理论意味着什么,所以他指出:“自然框架和社会框架的核心区别在于行动者,尤其是个体被赋予的角色。在自然框架的视角下,个体没有什么特殊的身份,他们与场景中的所有事物一样,都受制于决定性的、不受意志干扰的、与道德无关的框架。而在社会框架中,个体的形象有所不同。他们被定义为能够自主做出决定的行动者……”难能可贵的是,戈夫曼看到了不同行动者之间必然存在感知和理解上的差异,并以此界定了不同框架的根本差别,然而,对于行动者在不同位阶上的差异,戈夫曼却疏忽了。对拟剧问题那么敏感的他,却没能真正区分演员的框架和观众的框架,以至于所有人都坚信,他们都是戈夫曼框架理论的传人,他们说的框架都源自戈夫曼,如假包换。
戈夫曼对于行动者和观察者位阶问题的无视产生了自相矛盾,集中出现在第七章《框架外的活动》。在这一章中,戈夫曼讨论了那些不在框架聚焦之内的活动。他是这么定义描述框架外的活动的:“大多数活动将通过特定的方式被框架化,进而成为获得批准的参与者的正式关注焦点。有鉴于此,其他的活动模式和活动情节(包括狭义的交流)将不可避免地与上述活动同时出现在同一场合,被视为脱离参与者主导和控制的事物。”一方面论证,框架之外,别无他物;另一方面又论证框架之外的活动,造成这种矛盾的根本原因是,对于行动者框架而言可能是框架外活动的东西,可能就是观察者框架之内。这种做法,与舍夫勒将“媒介框架”和“受众框架”整合在一起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嫌。
戈夫曼同样也没有区分清楚的问题是,框架是社会行动的联结者还是社会行动的舞台。也就是说,框架到底是一个互动性的概念还是一个结构性的概念?换言之,作为一个二重性的概念,框架在什么的场景中扮演互动性角色,又在什么场景中扮演背景性角色?相比于拟剧理论时代的戈夫曼,框架理论时代的戈夫曼似乎更重视框架的动态转换和个体对框架规则的僭越,对框架在行动和互动的联结作用有所论述。但是,他始终没有摆脱那个“舞台”的隐喻,他其实更想说的是,社会行动总是在某种特定的框架和场景中才能被更好地理解。准确的说,戈夫曼并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互动论者,他仍然强调作为背景性而不是居间者的框架。
梅罗维茨将戈夫曼的理论与麦克卢汉的理论联结在一起,写出了他的名作《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并提出了著名的场景理论。他表示:“我认为戈夫曼和麦克卢汉二人的优势和劣势是互补的。戈夫曼侧重研究了面对面的交往,而忽视了媒介对于他所描述的变量的影响和作用。而麦克卢汉侧重媒介的效果,却忽略了面对面独立自主的结构特征。”梅罗维茨的结合应该说是成功的,但这与他所宣称的理由无关。他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将二者的理论耦合在一起,只是因为两个原因:
其一是戈夫曼和麦克卢汉都无视了媒介的居间性和互动性,只强调媒介的背景性。所谓背景性,在麦克卢汉那里体现为“产生技术的情景”和“整体的环境”,它实际上强调了技术革新所造就的隐蔽的服务环境,而恰恰是这样的环境对人施加了难以规避的影响。换言之,这是一种结构性的形塑力。“对麦克卢汉来说,媒介隐没于背景之后,默默地主导着我们的意识。”这一点与戈夫曼将框架作为人行动的背景不谋而合。而讨论公众议程、政府议程和媒介议程相互关系的议程设置理论,则正好与戈夫曼的框架理论背道而驰,议程设置对“框架”一词的征用是在连接性也就是居间性的维度,因而议程设置对框架的征用就几乎完全是失败的,它为框架创造了另一种内涵。
其二是戈夫曼与麦克卢汉都是泛媒介主义者。不同的是,在戈夫曼那里,“框架即媒介”,作为行动者的个体通过框架与丰富多彩的外部世界相联结,如此才能在他人的互动、协商中组织现实的经验;而在麦克卢汉那里,“技术即媒介”,不同的技术将在不同程度上延伸人的感官与知觉,而新技术将迅速渗入原有的社会体系中,创制出带有不同文化逻辑的新环境。所以二者的理论才会有耦合的接口。
由此看来,《框架分析》的问世,意味着理论混战的开始而非理论混战的结束,它唤起了社会科学诸多学科的想象力。不过,框架理论被征用能够产生什么样的理论想象,是梅罗维茨式的,还是舍夫勒式的,恐怕要看我们如何理解戈夫曼了。所以中文版《框架分析》的问世,势必会对当下许多领域的研究产生重大意义,尤其会激发当下中国的媒介化社会场景和数字交往研究的想象力。
胡翼青
2023年4月18日于镇江宝华山